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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成人高考考试报名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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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33号)
各成人高校、各有关区考试招生机构:
2018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特制定《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完善制度和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
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人高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试招生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试招生安全顺利。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成人高校和各区招考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完善成人高考考生诚信档案制度,广泛开展“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考前宣传与教育,促进良好考风考纪环境的形成。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的重大突发事件。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考生资格的审核力度
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异地报考给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带来的潜在威胁和对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将遏制考生异地报考作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第一、强化考生报名管理。在确认时,对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身份进行多“证”审核,严格把关,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杜绝考生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要严格审核考生学历信息。要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统一打印带有考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准考证;第二、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第三、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三、加强管理,确保招生质量及工作秩序
强化质量意识,促进内涵发展。各成人高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适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注重应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确保新生的质量。
四、强化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和使用,被录取的“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8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和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普通高校不得设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招生形式。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本市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审核批准,纳入2018年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批准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各成人高校应按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线上生源数量、考生成绩等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所在省市招委会同意,并全部实行网上调整。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2019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6.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7.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方式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9月6日9:00至9月10日11:00,考生登录“猎考网”(网址:
),按要求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考生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2.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9月14日—9月17日每天8:30-16:30(具体时间以招生高校公布的为准)。考生直接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第一志愿报考外省市成人高校(除北京交通大学以外)的考生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招生院校核验考生学历证书及有关证明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须带证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期间,各招生院校和有关区招考单位要加强管理,做好服务。网上报名时,招生院校要设立网上报名服务点,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第一志愿招生院校负责,第一志愿为外省市院校(除北京交通大学以外)的,其报考资格审核由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在现场确认时,招生院校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核验原始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非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工作单位证明、政策加分的证明或证书等。资格审核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三)报考数据汇总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人数按要求汇总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分两次填报,均为网上填报。
(二)首次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意向志愿”。
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或兼容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
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
(三)第二次填报志愿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进行。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六、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二)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外语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进行专业加试,招生院校专业加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如下:
哲学、文学、历史学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工学、理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学、管理学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7日、28日
(五)能力考试
根据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文件精神,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将能力考试作为招生院校的一门选考科目。
能力考试实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的试区院校负责制。上海商学院负责本市普通成人高校的能力考试报名、考试、阅卷等工作;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负责本市区办业余大学的能力考试报名、考试和阅卷等工作。
(六)统考科目阅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
复核。复核只查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输录错,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卷。
七、录取原则
(一)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12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
(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招生院校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科类划定。
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学校,根据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自定录取标准的,应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的录取方案为准。
(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六)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补填志愿。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
(七)依据“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不得低于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依据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在高起专补填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
八、录取照顾政策
(一)照顾类别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二)办理程序
1.出具证明:
凡属照顾录取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军队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并交验原始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区、县侨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胞联谊会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民族事务部门出具证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政策加分办理程序: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将原始证件或证明交报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核验,并填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由招生院校进行审核。10月8日前,招生院校将免试入学和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有关表格和电子版本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统考报名、考试收费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2〕8号的规定,报名费每生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考4科;报考高起专的考生,统考3科;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统考3科。并实行网上报考收费。
根据沪价费(2003)69号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能力考试费为40元/人。
十一、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参加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这是从严治招、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招生院校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规考生信息将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发布,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是为了倡导和促进 “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十二、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
各招生院校、有关区招考机构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防范招生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招生考试环境。
十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组成由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报名、考试、阅卷、登分、成绩处理、录取等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
各招生院校也要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招生院校、有关区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
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附件3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主 要 工 作
8月25日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网上咨询活动,咨询时间9:00-15:00
9月6日—9月10日网上报名及填报“意向志愿”(9月6日9:00至9月10日11:00),考生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缴费(缴费截止至9月11日11:00)
9月14日—9月17日现场确认,考生校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数码照相(照片不符合规格者补拍),招生院校核验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同时进行网上补报名。9月14日-17日8:30-16:30
10月23日前各招生院校发放考生准考证
10月27日、28日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1月下旬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复核
11月下旬确定上海市成人高校各科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1月底网上第二次志愿填报确认,放弃者视为以“意向志愿”为准
12月中旬专升本、高起本录取
12月下旬开始高起专录取
12月底录取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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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 号)、儋州校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
负责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6837280,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du.cn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
查询。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等农林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 5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软件工程(NIIT)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四)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
(五)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是双学位项目。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办学的软件工程(NIIT)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
(六)学校有15个专业按7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类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两年半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分流专业。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次序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八)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必须在同一校区,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际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还可以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第二十三条 2020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校区安排等信息见附件。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不享受助学金。
为鼓励考生报考农林类专业,我校设立农科类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林学,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
录取到园林、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专业的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学校网址:
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
E-mail : zsjyc@ haina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海南大学2020 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招生专业
科类
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校区安排
(元/学年)
经济学院
金融学
文理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法学院
法学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人文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史
一本
120
41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传播学
文史
一本
90
4600
戏剧影视文学
文史
一本
60
660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史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日语
文史
一本
90
4600
俄语
文史
一本
60
4600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化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应用物理学
理工
一本
60
4600
生命科学与药学院
生物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
生物技术
理工
一本
90
4600
药学
理工
一本
120
4600
生态与环境学院
生态学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区
环境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理工
一本
270
4600
海甸校区
自动化
理工
一本
90
460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理工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区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
一本
60
4600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
一本
90
4600
软件工程(NIIT)
理工
一本
200
136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理工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土木工程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洋工程与技术
理工
一本
60
46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甸校区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热带作物学院
农学
理工
一本
9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农业资源与环境
理工
一本
60
4100
园艺学院
园艺
理工
一本
150
4100
儋州校区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理工
一本
120
4600
园艺(3+2)
理工
43
4100
海甸校区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保护
理工
一本
12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学
理工
一本
6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动物医学
理工
一本
90
4100
林学院
园林
理工
一本
60
46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就读
风景园林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林学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区
海洋学院
海洋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
水产养殖学
理工
一本
120
4100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理
一本
33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100
33000
海甸校区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
文理
一本
36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物流管理
理工
一本
90
4600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
一本
90
4600
财务管理(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4+0)
文理
一本
50
4600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公共关系学
文史
一本
90
4600
土地资源管理
理工
一本
120
4600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5
8800
海甸校区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5
8800
音乐表演(小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8
8800
音乐表演(单簧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大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长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大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5
8800
音乐表演(古筝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5
8800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二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
8800
音乐表演(大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扬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
8800
音乐表演(长笛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竹笛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琵琶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唢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笙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舞蹈编导
艺术(文)
提前批
60
88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绘画
艺术(文)
提前批
60
8800
海甸校区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提前批
120
8800
国际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150
60000
海甸校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90
60000
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60
60000
体育学院
休闲体育
文理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科技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工
二本
180
7150
儋州校区
物联网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网络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财务管理
文理
二本
180
6820
审计学
文理
二本
180
6820
电子商务
文理
二本
180
682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医学信息技术与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按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培养
密码学院
密码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遴选
合计
8163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六人间学生公寓8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2020年新生入学前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最新的收费标准。
请问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龙华)是深圳重点高中吗?
0533升学网(https://www.0533.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请问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龙华)是深圳重点高中吗?的相关内容。
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龙华)不是深圳重点高中(深圳重点高中有八所:福田区红岭中学、宝安区宝安中学、深大附中、罗湖区翠园中学、南山区育才中学、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南山区南山外语学校、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但它属于深圳十大理想高中之一,所以也是不错的一所学校。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所学校:
1、师资力量
二外教师团队由面向全国招聘的优秀教师、品牌教练和学科带头人及北京师范大学等六大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组成。这是一支经过层层选拔考试,严格甄别遴选而组成的优秀团队,现有专任教师227名,其中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26名,高级教师50名。
2、办学成绩
0533升学网
2016届高三学生入学时录取分数线为521分,为校史最低,但本届高考本科上线率达83.40%(不含传媒生),体现了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成果和学校蒸蒸日上的发展趋势。本届重点本科上线93人(不含传媒生)。
3、主要奖项
主要奖项全国示范文学校园;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基层组织单位;全国外国语学校工作研究会会员学校等。
扩展资料
1、深圳高中四大名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深圳中学、深圳市高级中学。
2、深圳十大理想高中
罗湖区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区南头中学、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深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宝安区新安中学、宝安区松岗中学、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宝安区宝安高级中学、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北师大南山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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